昌吉州知青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玛纳斯第十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英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324MAEHDJ9H78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凤凰西路18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昌玛市监处罚〔2026〕49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6年4月21日21:09:49向杨某销售了2盒黄芩胶囊(规格:0.35g*24粒,批号:国药准字Z20050723,批号:251101,有效期至:2027-10),用量及用法:1粒,3次/日,口服,数量2盒,服用天数为16天。另查明:当事人已于2025年6月12日因未拒绝调配超剂量的处方药被玛纳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警告行政处罚(玛市监当罚〔2025〕***号),经警告后仍未落实整改,属于逾期不改正情形。
当事人承认上述事实。2026年6月18日案件调查终结。
综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第十九条第一款、《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减轻处罚如下:
处以罚款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3000.00元
玛纳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