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中控冷热环保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德强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3221MA782N588C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经济新区文化路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2-26
2022-01-14
(2022)新3221民初2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塔城市广宇水源开发有限公司、和田中控冷热环保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5-19
2021-04-21
(2021)新0102民初2794号
借款合同纠纷
吴**与张*、和田中控冷热环保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22102.5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和税稽罚(2025)69号
2022年: 在你公司2022年12月31日4号记账凭证发现北京尚居蓝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6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代码011002200911,发票号码86020578至86020583,项目名称*劳务*维修保养费,金额合计570000元,税率0,发现问题如下: (一)发票流方面 你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取得北京尚居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居蓝)开具的6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并已入账,借:管理费用/维修费570000元,贷:其他应收款/张德强570000元。 (二)资金流方面 经过核实你公司提供的公司账户资金流水,未发现对公账户与尚居蓝的资金往来。截止2025年6月30日,以上6张发票对应款项570000元,尚未支付给尚居蓝。经询问据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德强陈述,公司使用的制热制冷设备由北京永源公司提供,且由永源公司负责设备日常维护,北京永源公司提供维修服务后,没有给该公司开具发票,经北京永源公司卓总介绍由北京尚居蓝科技有限公司为该公司开具发票,张德强本人通过微信支付给微信名称为“侠客”的开票方大约票面金额1.68%的购票费用。 (三)货物流方面 该公司与尚居蓝之间无任何提供维修保养服务业务。 (四)其他发票违法问题 据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德强承认,还接受以下虚开发票: 1.2022年12月21日还从北京吉耐科技有限公司取得4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代码0011002200911,发票号码85004506-85004509,项目名称*其他咨询服务*技术咨询费,金额380000元,通过2022年12月31日3号记账凭证计入管理费用。 2.从北京博宇成丰商贸有限公司取得1份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代码011002200911,发票号码86020659,项目名称*化学试剂助剂*氟利昂,金额98600元;通过2022年12月31日3号记账凭证,计入主营业务成本98600元。 2022年中控冷热分3次取得以上3家公司开具11份发票金额合计1048600元,法人张德强通过微信于2022年12月21日向微信名称为“侠客”支付17600元手续费。 2024年: 另外,法人张德强主动供述,2024年1月15日,中控冷热还从北京康巨永欧商贸有限公司取得3张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号码24112000000001404880项目名称*通用设备*冷凝器、*金属制品*膨胀阀、*金属制品*
在账簿上多列支出,其他违法,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17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地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5-10-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