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城县阿戛捡材沟煤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曹典杰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000766077474H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阿戛乡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7-20
(2023)黔0201民初2182号
买卖合同纠纷
贵州睿诚德馨贸易有限公司
傅**,水城县阿戛捡材沟煤矿
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
2
2022-11-02
(2022)黔0221民初2924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叶**
水城县阿戛捡材沟煤矿
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
3
2022-05-17
(2022)黔02民终1249号
民间借贷纠纷
吴**
鲜**,水城县阿戛捡材沟煤矿
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2-04-27
(2021)黔0221民初7101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水城县阿戛捡材沟煤矿
符**
水城县人民法院
5
2022-04-27
(2021)黔0221民初7101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水城县阿戛捡材沟煤矿
符**
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
6
2022-03-23
(2021)黔0221民初7101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水城县阿戛捡材沟煤矿
符**
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
7
2022-03-23
(2021)黔0221民初7101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水城县阿戛捡材沟煤矿
符**
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法院
8
2022-02-17
(2021)黔02行终267号
其他行政管理
水城县阿戛捡材沟煤矿
水城县自然资源局
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2-01-05
(2021)黔02民终3784号
劳动合同纠纷
段**,水城县阿戛捡材沟煤矿
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1-12-13
(2021)黔0221民初5810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叶**
水城县阿戛捡材沟煤矿
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8-01
2023-07-06
(2023)黔0221执284号
借款合同纠纷
盘水市水城区阿戛镇人民政府与水城县阿戛捡材沟煤矿首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3-07-10
2023-06-27
(2023)黔0221执恢235号
民事案由
盘水市华强商贸有限公司与水城县阿戛捡材沟煤矿恢复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3-07-10
2023-06-27
(2023)黔0221执恢338号
民事案由
六盘水聚玉环经贸有限公司与水城县阿戛捡材沟煤矿恢复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3-07-10
2023-06-28
(2023)黔0221执1286号
民事案由
刘*与水城县阿戛捡材沟煤矿首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2-08-28
2022-07-04
(2022)黔0221执184号
买卖合同纠纷
贵州省六盘水市旗盛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水城县阿戛捡材沟煤矿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2-08-28
2022-07-27
(2022)黔0221执993号
追偿权纠纷
郭*、水城县阿戛捡材沟煤矿追偿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2-06-16
2022-05-27
(2022)黔0221执1228号
民事案由
首次执行执行其他
执行案件
8
2022-06-07
2022-05-27
(2022)黔0221执880号
民事案由
首次执行执行其他
执行案件
9
2022-05-12
2022-05-05
(2022)黔0221执760号
民事
贵州力融久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水城县阿戛捡材沟煤矿^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22-04-27
2021-11-17
(2021)黔0221执2532号
民事案由
盘水市水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水城县阿戛捡材沟煤矿^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黔煤安监执二罚﹝2024﹞233号
1.违反作业规程作业:(1)《12402运输联络巷爆破补充安全技术措施》中规定,12402运输联络巷设计每次放炮装药量为4.3kg,使用雷管12发,实际装药量为6kg,使用雷管13发,未按爆破图表进行爆破,并且煤矿视频不能显示装填炸药的全过程;(2)煤矿未按《11701回风巷掘进作业规程》进行支护,作业规程中规定11701回风巷使用锚杆+36U型棚联合支护,现场只使用U型棚进行支护;(3)1240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迎头存在空帮、接顶不实,与作业规程规定的用格栅网、背撑罩严背实不符;(4)《1171-01运输巷防突专项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1171-01运输巷现已更名为11701回风巷)中规定“选取抽放半径1m,终孔间距2m施工抽放钻孔”,实际井下现场抽放钻孔按2m抽放半径,终孔间距4m进行设计施工(煤层瓦斯参数测定报告中抽放半径为2m);2.煤矿部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调度主任赵国长安全生产管理从业资格证过期;3.煤矿未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并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4.2024年4月25日,现场进行测试,11701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风速传感器在风速低于规定值时,不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5.煤矿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抽查煤矿2024年复工培训档案,签到表显示2024年2月19日8:00至12:00、13:00至17:00常春、邓仕永参与培训,但抽查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发现,该时间段常春、邓仕永在井下,实际未参加培训;6.2024年4月25日现场检查时,井下电工王义才未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7.1240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1170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通过风门墙体的刮板输送机机道的逆向隔断装置失效;8.1170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第二循环物探基点附近顶板破碎,煤矿未采取加强支护措施;9.1170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带式输送机第16节风筒附近皮带摩擦巷道底板。输送机有坡度变化时,未在变坡位置安设一组防跑偏保护装置;10.煤矿2024年春节放假后复产前安全检查达不到要求,未按照《贵州省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开展检查,如人员位置监测系统不具备检测标识卡是否正常和唯一性的功能,安全培训不符合要求,培训签到表2024年2月19日至20日常春、邓仕永参与培训,实际当天常春、邓仕永在井下作业,未参与培训,不满足《贵州省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复工验收条件,于2024年2月23日通过贵州瑞生矿业有限公司验收,同意恢复生产。
1.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2.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3.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4.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5.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6.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7.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8.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9.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10.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给予警告,合并罚款人民币壹拾捌万伍仟元整(¥185,000.00)。
305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4-05-11
2
黔﹝水﹞煤安罚﹝2024﹞煤监二股4号
1.2024年2月27日早班从业人员(苏维波)在轨道上山使用单轨吊运送溜槽时违章作业,未按照煤矿制定的《气动单轨吊操作规程》规定,将溜槽捆扎、吊挂牢固;2.地面向井下压风自救系统供风的压风机(电压等级660V)没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现场检查时只有一趟供电线路;3.煤矿未按照《贵州省煤矿瓦斯防治综合管理办法》(矿安黔〔2022〕71号)要求,未配齐2名抽采专业技术人员,煤矿现无抽采专业技术人员;未配齐防突专业技术人员,煤矿属于突出矿井,需配备2名防突专业技术员,现仅配备1人。
1.2024年2月27日早班从业人员(苏维波)在轨道上山使用单轨吊运送溜槽时违章作业,未按照煤矿制定的《气动单轨吊操作规程》规定,将溜槽捆扎、吊挂牢固;2.地面向井下压风自救系统供风的压风机(电压等级660V)没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现场检查时只有一趟供电线路
34000.00元
六盘水市水城区能源局
2024-03-13
3
黔煤安监执二罚﹝2024﹞203号
1.煤矿人员位置监测系统不具备检测标识卡是否正常和唯一性的功能,未建立精准人员定位系统;2.1171-01运输巷风筒口距离工作面迎头约6.3米,不符合《1171-01运输巷掘进作业规程》“不得超过5米”的规定;3.11701运输巷风门墙体不可靠,墙体出现裂痕;4.煤矿未及时清扫、冲洗1310南翼轨道石门中的浮煤;5.11701运输巷掘进工作面风速传感器未经过标定的风速计调校,且未按照说明书要求每15~30天调校一次(2023年10月27日调校后,12月8日才再次进行调校);1月3日煤矿现场测风时,只对行人侧的风速进行检测,未对带式输送机一侧的风速进行检测,1月4日现场检查时风速传感器显示巷道风速为0.6m/s,现场测风牌板显示实测风速为0.9m/s,两者误差较大。
分别1.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2.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3.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4.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5.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给予警告,合并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155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4-01-19
4
水自然资行处字﹝2023﹞第127号
水城县阿戛捡材沟煤矿 2010 年9 月至 2012 年 10 月间,未经自然资源部门批准,擅自占用水城区阿戛镇温泉村 13158 平方米土地建设煤矿项目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该矿未经批准,违法占用土地。
一、责令你矿收到我局下达《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30日内,将占用水城区阿戛镇温泉村 13158 米土地退还水城区阿戛镇温泉村村委会接收处置。 二、没收你矿在水城区阿戛镇温泉村建设水城县阿戛捡材沟煤矿项目办公楼等设施,交由水城区阿戛镇人民政府接收处置。 三、对你矿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水城区阿戛镇温泉村13158 平方米土地建设水城县阿戛捡材沟煤矿项目的行为处以罚款[其中农用地 6714 平方米,10 元/平方米,共计 67140元,建设用地 6444 平方米,5 元/平方米,共计 32220 元],罚款共计人民币:玖万玖仟叁佰陆拾圆 (¥: 99360 元)。
32220.00元
六盘水市水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3-12-25
5
黔煤安监执二罚﹝2023﹞240号
1.1171-01运输巷掘进工作面从专用回风巷口往里约50m至80m范围内顶板破碎,巷道压力大,U型棚变形严重,煤矿未加强支护;2.煤矿未制定施钻过程中瓦斯、一氧化碳超限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3.2023年10月30日,煤矿在1171-01运输巷施工瓦斯抽采钻孔时,采用风排渣干打眼的方式施钻,未按《1171-01运输巷抽放钻孔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使用风水联动装置;4.11701运输巷工作面施工第四循环3#探放水钻孔的施钻人员(孙春山、张世品)未持煤矿探放水作业证;5.11701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的风筒传感器未设置在风筒末端,距离工作面约50m;6.煤矿未至少每月检查1次主要通风机,最后一次检查时间为2023年7月
1.处人民币壹万元整的罚款(¥10,000.00);2.处人民币伍万元整的罚款(¥50,000.00);3.处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的罚款(¥25,000.00);4.处人民币伍万元整的罚款(¥50,000.00);5.处贰万伍仟元整的罚款(¥25,000.00);6.处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的罚款(¥25,000.00)。合并罚款人民币壹拾捌万伍仟元整(¥185,000.00)
27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3-11-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