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盛鼎电梯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丁丽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7MA6119C056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合川区九华路1号、3号(自主承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合市监处罚〔2026〕862号
经查, (案件事实)经调查发现,当事人与重庆世纪金马智慧生活服务有限公司众泰翡翠湖项目管理处签订电梯维护保养合同。合同约定:重庆盛鼎电梯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对重庆重庆世纪金马智慧生活服务有限公司众泰翡翠湖项目管理处管理的59台电梯进行维护保养。
另查明:重庆盛鼎电梯有限公司与重庆世纪金马智慧生活服务有限公司众泰翡翠湖项目管理处签订的维保合同的电梯维护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是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GS T5002-2017)规定制定的。《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GS T5002-2017)附件A中表A-1第16项要求轿厢照明、风扇、应急照明要“工作正常”;表A-1第18项要求轿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要“工作正常”;表A-1第21项要求轿门门锁电气触点要“清洁,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同时查明:重庆盛鼎电梯有限公司现场维保人员在维保过程中只对控制柜中的电话进行了测试,发现能正常通话,维保员就默认轿厢内的报警装置、对讲系统能正常工作,所以就未对轿厢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进行测试;同时在维保时发现轿厢内照明和风扇正常的,在轿顶发现应急电源工作指示灯正常,所以就未对应急照明进行测试;重庆盛鼎电梯有限公司在对上述8台电梯维保时,只有李浪1名维保人员,无法对轿门门锁电气触点进行测试,所以就未对轿门门锁电气触点进行测试。
当事人进行电梯维保时按月收取维保费用,对注册代码为31105001172019047027、31105001172019047028、31105001172019047035、31105001172019047034、31105001172019047033、31105001172020093757、31105001172020093762、31105001172019047029的电梯维保费用收取标准为235元/月,因维保项目包含半月维保、季度维保、半年维保、年度维保四类,故当事人按每月两次的频次开展半月维保。因无证据证明当事人在2026年4月7日和2026年4月22日以外的其余时段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故当事人违法所得为:235元÷2×8=940元。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玖佰肆拾元整(¥940.00)。
13000.00元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