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县中和镇永珍食品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谭河 | 注册资本:3.0万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1223MA192M796N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中和镇十字街西路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青市监处罚〔2025〕10号
2025年4月1日,青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七执法中队对青冈县中和镇食品安全进行检查。第七执法中队工作人员在检查时发现该食杂超市经营区进门左侧第一排,右侧第一排及中间一排的食品货架上发现超过保质期食品共计36种。(36种过期食品详见现场笔录) ,这36种超过保质期食品货值共计583.9元(36种超过保质期食品货值详见询问笔录),由于该食杂超市无销售记录,对非法所得金额无法得知。经报领导批准,对上述过期食品进行扣押,对该食品超市(青冈县中和镇永珍食品超市)下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文书编号:青市监强制〔 2025 〕0401001号),对其经营的过期食品进行依法扣押,(扣押食品详见财务清单,文书编号:2025040101)。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核查,办案人员认定青冈县中和镇永珍食品超市经营已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其性质属于经营禁止经营食品的行为。
1.没收过期食品;(财务清单:2025040101 )
2.罚款2250元整
2250.00元
-
2025-06-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