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醉秦朝食品加工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可仁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11526MA9F9AQC75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桃林铺镇周寨村新建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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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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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潢市监处罚〔2025〕27号
根据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环境肉制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要求,2024年11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潢川县桃林铺镇周寨村新建组的潢川县醉秦朝食品加工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大冻库中存放有:1、透明塑料袋装的各类丸子,无标识标签;2、预包装食品QQ丸子,标签信息显示有名称:QQ丸子,食品生产许可证号:SC12535012102645,保质期:12个月,委托商:河南醉秦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商:福州正昇食品有限公司等信息。预包装食品南极冰藻参标签信息显示食品生产许可证号:SC12535012102645,保质期:12个月,委托商:河南醉秦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商:福州正昇食品有限公司等信息。3、牛肚标签显示信息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145010702
360,委托商:玉林东兴食品有限公司等信息,包装箱未发现生产日期;4、无骨鸡脚包装标签显示生产商:广西伊优品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3.6.19,保质期12个月,已超过保质期。脱骨鸭掌包装显示有厂名:临沂明越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有2023年7月22日,2023年8月1日等,保质期12个月,均已超过保质期。检查还发现当事人加工厂加工车间水池中浸泡有准备化冻的鸡爪,当事人未能提供人员健康证,未能提供生产记录及销售记录。因存放的食品原料无骨鸡脚、脱骨鸭掌超过保质期及产品标签不符合规定等原因,我局执法人员经请示领导同意后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无骨鸡脚、脱骨鸭掌以及QQ丸子、南极冰藻参采取行政强制查封措施就地查封于该冻库内。
2024年11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联合潢川县公安局食药环大队人员对该加工厂再次进行检查,该加工厂负责人朱可仁陪同检查,检查中我局委托中检集团(鹤壁)检验认证有限公司人员对当事人冻库存放的产品进行了重点抽样,抽取火锅丸子7批次,冰鲜无骨鸡脚2批次,牛肚1批次。2024年12月27日,我局收到中检集团(鹤壁)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寄来报告,显示所抽检火锅丸子等10批次产品抽检结果均合格。
2025年1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在该加工厂负责人朱可仁的陪同下,现场对所查封的产品进行清点。具体为:QQ丸子规格为9袋/件,500克/袋,数量50件,生产日期为2024年10月01日;南极冰藻参规格为20袋/件,150克/袋,数量400件;脱骨鸭掌规格为10KG/袋,数量340袋,生产商为临沂明越祥食品有限公司,保质期12个月,其中生产日期2023年08月01日的数量53袋,生产日期2023年07月31日的数量7袋,生产日期2023年07月22日的数量280袋;无骨鸡脚规格为10KG/件,数量18件,生产商为广西伊优品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保质期12个月,生产日期2023年6月19日。
我局执法人员分别于2024年12月2日、2025年1月17日在潢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对潢川县醉秦朝食品加工厂有关人员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调查笔录。
经查,当事人朱可仁于2020年6月11日注册成立潢川县醉秦朝食品加工厂,类型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1526MA9F9AQC75,经营场所为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桃林铺镇周寨村新建组,经营者为朱可仁,经营范围:冷冻鸡副产品、冷冻鸭副产品、冷冻牛副产品、农副产品加工与销售
。潢川县醉秦朝食品加工厂取得有《河南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编号为豫食作坊潢登字桃2024第0009号,有效期至2027年4月2日。当事人朱可仁于2020年4月26日注册成立河南醉秦朝食品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朱可仁,住所: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桃林铺镇周寨村新建组,经营范围:农副产品、肉类食品加工销售。
经查,潢川县醉秦朝食品加工厂负责人朱可仁实际生活居住在外地,其主要负责该加工厂原料等货品购进及产品销售,该加工厂实际生产加工等产品生产过程由其父亲陶学思负责。该加工厂生产具有季节性,生产时段陶学思会请几位固定的工作人员来进行产品的加工生产,所生产的产品为冷冻脱骨鸡爪、鸭掌及冷冻牛肚。
经查,当事人大冻库中存放的,脱骨鸭掌及无骨鸡脚均超过保质期,上述产品脱骨鸭掌及无骨鸡脚由当事人于2023年7月份从临沂明越祥食品有限公司处购进,提供有临沂明越祥食品有限公司销货单。2024年12月2日,我局向临沂明越祥食品有限公司所在地沂南县市场监管局协助调查相关情况。我局执法人员后来收到回函,结合回复函及询问笔录附件,可以确定当事人与临沂明越祥食品有限公司有交易往来,检查发现的脱骨鸭掌及无骨鸡脚是从临沂明越祥食品有限公司处购进。当事人购进脱骨鸭掌及无骨鸡脚后作为食品原料使用,通过化冻、整理、冷冻等工序包装后进行销售。当事人加工厂实际加工管理由陶学思负责,2024年11月25日,陶学思将冻库中存放的脱骨鸭掌20件搬运至其加工车间进
1、责令停产停业;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脱骨鸭掌340袋及无骨鸡脚18件;
3、没收QQ丸子50件、南极冰藻参400件;
4、处85000.00元整的罚款。
85000.00元
潢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