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刘莉豆芽摊床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882MAC5RHR92C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长虹街老副食品大厅88号摊床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大市监处罚〔2024〕ZH13号
2023年12月12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委托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对大安市大志海鲜冻品销售有限公司(经营者:屈学志)进行监督抽检。该店经营的“黄豆芽”经抽样检验,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大安市大志海鲜冻品销售有限公司提供了抽样批次“黄豆芽”的采购凭证、微信转账截图和《证明》,抽样批次“黄豆芽”是2023年12月12日在大安市刘莉豆芽摊床购进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中规定,4-氯苯氧乙酸钠作为低毒农药登记管理。根据以上事实和证据,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1、没收违法所得40.00元;2、处罚款2000.00元。
2000.00元
大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