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洪山区孙国旺小吃服务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国旺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111MACBTPP39H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湖生鲜市场一楼30、3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洪市监处罚〔2026〕90号
经查明,当事人主要从事各种馒头现场制售。当事人称,上述抽检不合格的“馒头”、“红糖馒头”系当事人于2025年10月30日抽检当天上午在店内自行制作的,上述馒头的制作原料为面粉、酵母粉、水、食品添加剂(甜蜜素),红糖馒头的制作原料为面粉、酵母粉、水、红糖、食品添加剂(甜蜜素)。当事人称其为了增加“馒头”、“红糖馒头”的口感甜度,在制作过程中按照涉案甜蜜素包装标示的“使用范围: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仅限焙烤食品馅料)”、“最大使用量2.0克/千克”、使用方法、用量向馒头和红糖馒头中添加了甜蜜素。据当事人陈述,当天制作馒头约100个、红糖馒头约30个。
另查明,当事人称其于2025年10月11日从武汉鑫联旺食品原料有限公司购进涉案“互惠宝岛”甜蜜素2袋(1kg/袋),单价24元/袋,进货金额48元。已使用1袋,剩余1袋未开封。当事人提供了涉案批次食品添加剂“互惠宝岛”甜蜜素的供货商营业执照、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及检验报告单。
还查明,当事人2025年10月30日制作的馒头和红糖馒头,各被抽样8个(馒头0.83元/个、红糖馒头1.5元/个),抽样金额合计18.64元。当事人称,其余部分当天对外销售、少量剩余由当事人经营者及其家人食用。2025年12月18日本局向当事人下达了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洪市监限提〔2025〕2-1218号”,要求当事人限期提供被抽检批次馒头及红糖馒头销售台账等资料,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因当事人同时还销售有其他的食品,未建立销售台账,不能进行分类核算,无法核定上述不合格馒头和红糖馒头的销售金额,能查实的销售金额为18.64元,认定违法所得18.64元。
现场检查当日,当事人店内未查见被抽检批次“馒头”、“红糖馒头”。11月27日,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对涉案食品主动采取了召回措施。截至目前,未收到消费者反馈不良反应或要求退货的情况。...[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结合自由裁量理由,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甜蜜素1袋、没收违法所得18.64元;
2.罚款人民币5000元。
上述罚没款合计5018.64元。
5000.00元
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