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中牟县海平美容馆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采海平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10122MACDHDA613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万邦水果蔬菜市场水果区18号楼1单元205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牟市监处罚〔2026〕ZM73号
经查,慕钰老姜王按摩膏,限期使用日期:20250714,共2瓶,是当事人从广州御发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购进的,共购进3瓶,购进价格6元/瓶,不用于单独销售,给顾客洗头用。在店内给顾客洗头用了一瓶,剩余2瓶在展示柜放着,零零散散的使用,当事人在使用时未查看日期。2026年3月6日,当事人向我局提交了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管理台账。当事人对慕钰老姜王按摩膏购买数量及价格进行情况说明确认,其行为属于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当事人对其上述行为予以认可。 另查明,当事人购进的傣妹御发草本植物养发粉经协查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之规定,上述违法事实不成立。 本案货值金额共18元,无违法所得无法计算。我局于2026年2月27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围绕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在本案调查过程中,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慕钰老姜王按摩膏,限期使用日期:20250714,共2瓶。 2.罚款捌仟圆整(8000.00元)。
8000.00元
中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