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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东铭盛物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6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婷婷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50206MA31GNW58D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霄垄新莲北里8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闽厦翔交执﹝2025﹞罚字第137号
2025年8月28日我大队执法人员李义溪、王祥平接上级单位交办,发现厦门东铭盛物流有限公司存在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于2025年8月28日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现已查明:厦门东铭盛物流有限公司初次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时间为2021年1月5日。2025年1月5日至2025年8月28日期间有1辆货车因违法超限运输被处罚,车号为:闽DE5551,该企业名下车辆共6辆,厦门东铭盛物流有限公司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数占企业货运车辆总数达16.67%。厦门东铭盛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一案,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经核实该公司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数占企业货运车辆总数超过10%未达30%,属于较重情节的规定。
停业整顿5日
0.00元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15
2
闽泉台交执﹝2025﹞罚字第50号
2025年03月08日13时51分14秒,林世小驾驶属厦门东铭盛物流有限公司所有的闽D0056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闽DAY55挂重型平板半挂车﹝6轴﹞,单趟次运载可解体的石块从南安水头中民堆场欲往惠安县展望石雕工艺有限公司,途经X353线K15+250M﹝张坂坑园﹞处,经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检测并复核,确认该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61.7吨、总质量限值49吨、超限12.7吨、超限率25.92%,已采取现场电子情报板提示方式,将卸载要求及卸载地点告知驾驶员林世小。
罚款人民币叁仟陆佰圆整﹝¥3600﹞
3600.00元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2025-04-01
3
闽厦翔交执﹝2024﹞罚字第592号
我大队执法人员李义溪、王祥平接厦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管理系统推送,发现厦门东铭盛物流有限公司存在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于2024年12月6日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经立案调查,现已查明:厦门东铭盛物流有限公司初次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时间为2021年1月5日。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2月6日期间有4辆货车因违法超限运输被处罚,车号分别为:闽DF3913、闽DF5935、闽DG3539、闽DJ8909,该企业名下车辆共6辆,厦门东铭盛物流有限公司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数占企业货运车辆总数达66.67%。该公司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数占企业货物运输车辆总数50%及以上的。
停业整顿30日
0.00元
厦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2025-01-21
4
闽泉南交执﹝2024﹞罚字第802号
厦门东铭盛物流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属于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罚款人民币壹仟圆整
1000.00元
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4-12-03
5
闽泉南交执﹝2023﹞罚字第621号
厦门东铭盛物流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属于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3-07-24
6
闽泉南交执﹝2023﹞罚字第568号
.案件来源:执法检查。2023年06月29日10时09分,我单位执法人员郭长兴、黄河山在南安市水头镇复线大盈村路段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谢元祥驾驶闽DJ890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闽DP331挂重型平板半挂车运载石头板材20吨,从南安市石井镇院前村要到泉州市丰泽区先创科技园给客户。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闽DJ890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闽DP331挂重型平板半挂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证号分别是:闽交运管厦字350213013839号、闽交运管厦字350213012130号。该趟运载的石头板材放置在闽DP331挂重型平板半挂车上,该车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石头板材脱落。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3-06-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