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市秦麻餐馆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春霞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023MA4CNGER4Q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监利市容城镇廖家岭二巷28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监利市监处罚〔2026〕72号
2026年3月10日对当事人经营者进行了询问调查中陈述,当事人经营者于2024年9月份至10月份期间从刘某某处三次购进已宰杀的麻雀,一次进了250只,金额500元;另一次进了200只,金额400元;最后一次进了1000只,金额2000元,共购进麻雀1450只,购进金额2900元。当事人于2023年在长江干堤还免费收了15只已宰杀的黄鼠狼(黄鼬),当事人经营者将收购的上述麻雀和黄鼠狼经营场所制售。2024年10月23日,公安机关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冰箱内搜出死体麻雀20只、黄鼠狼7只(已作无公害化处理)。当事人将麻雀制作成火锅和卤味进行销售,销售了1430只,销售金额4290元;将黄鼠狼制作成火锅进行销售,销售了8只,销售金额160元。
2026年3月11月,我局向当事人送达《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监市监限提[2026]27-2号),要求当事人5日内提供购进与销售野生动物数量、价格,制售野生动物合理支出的证明,当事人逾期未提供,当事人销售上述野生动物的金额共4350元,违法所得1590元。
另查明,麻雀、黄鼠狼(黄鼬)为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为违法出售、购买、食用及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展示、交易、消费服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
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监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