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铁东区何昊化妆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昊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303MACEN1RL30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四平市铁东区沥山路1268号万达广场1F层JY-TM-103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四市监从处【2023】113号
现已查明,该店的供货方是杭州欧芮舒化妆品有限公司,上述扣押的4种化妆品是购货时赠送的化妆品小样,其加贴标价签后上柜台销售,均未售出。兰蔻精纯霜标价:259元/盒、数量6盒;圣罗兰香水标价:179元/瓶、数量5瓶;酷奇香水标价:109元/瓶、数量5瓶;范思哲香水标价:79元/瓶、数量18瓶。经核算该批化妆品货值金额4416元,无违法所得
根据举报,2023年7月26日,执法人员对四平市铁东区何昊化妆品店进行检查,发现其正在销售的6盒兰蔻精纯霜、5瓶圣罗兰香水、5瓶酷奇香水和18瓶范思哲香水无中文标签。执法人员对上述4种化妆品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2023年8月30日,我局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四市监罚告[2023]105号),该店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举行听证。其经营无中文标签化妆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经营的无中文标签的兰蔻精纯霜6盒、圣罗兰香水5瓶、酷奇香水5瓶和范思哲香水18瓶;2、罚款1万元
10000.00元
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