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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茂旗百灵庙镇闫氏御鼎熟食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闫立森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50223MA0N68213A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百灵庙镇步行东街路北第六家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达市监处罚〔2026〕20号
当事人于2022年8月17日注册小作坊登记证,该登记证现已注销。注销后未在达茂旗百灵庙镇八六三加工场所加工熟肉制品,当事人从内蒙古勋欣冷链商贸有限公司和包头市东河区卢起强源食品经销部采购熟肉制品在达茂旗百灵庙镇农贸市场进行销售,并提供熟肉制品进货票据。2026年2月11日当事人从内蒙古勋欣冷链商贸有限公司购进5件同利18三黄鸡在达茂旗百灵庙镇八六三加工场所自行加工,加工所得熟肉制品(熏鸡)部分供自身过年食用,其余成品拿到农贸市场上进行对外销售。 另查明,当事人于2026年1月10日从包头市东河区卢起强源食品经销部购进涉案肉制品(肉肠)后存放在达茂旗百灵庙镇八六三加工场所,并分次加热后拿到农贸市场上对外销售,该批肉制品(肉肠)共购进49.6斤,购进价格每斤16元,销售价格每斤21元。据当事人陈述,在上述肉制品(肉肠)超过保质期后仍有对外销售情况,但由于没有销售记录,过期后的肉制品(肉肠)销售情况无法查清,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货值金额按现场查扣的39斤肉制品(肉肠)销售价格进行计算,货值金额合计819元。
1、没收经营超过保质期的肉制品(39斤肉肠); 2、罚款人民币4000元。
4000.00元
达茂联合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达茂联合旗知识产权局)
2026-06-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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