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西平县恒鑫物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美华注册资本:6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1721MA40PUDA7B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西平县杨庄乡人民政府院内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7-28
(2026)赣0404民初212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法院
2
2024-11-20
(2024)豫1721民初6119号
买卖合同纠纷
西平县恒鑫物流有限公司
聂**
西平县人民法院
3
2024-11-18
(2024)豫1721民初623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赵*
西平县恒鑫物流有限公司
西平县人民法院
4
2024-11-15
(2024)豫1721民初6135号
保险纠纷
西平县恒鑫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中心支公司
西平县人民法院
5
2024-07-10
(2024)豫1721民初3615号
民间借贷纠纷
西平县恒鑫物流有限公司
赵*
西平县人民法院
6
2024-07-02
民间借贷纠纷
西平县恒鑫物流有限公司
李**
西平县人民法院
7
2023-09-12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西平县恒鑫物流有限公司
魏**
西平县人民法院
8
2023-08-28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西平县恒鑫物流有限公司
万**
西平县人民法院
9
2023-06-19
(2023)豫1721民初2975号
民间借贷纠纷
西平县恒鑫物流有限公司
张*
西平县人民法院
10
2023-05-23
(2023)豫1502民初307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涂**,余**,余**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中心支公司,西平县恒鑫物流有限公司,沈**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4-01
2021-03-11
(2021)豫1724民初29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与罗**、西平县恒鑫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8488.90元
民事案件
2
2021-01-29
2020-12-30
(2020)豫1721民初3589号
民间借贷纠纷
西平县恒鑫物流有限公司与杨**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7874.43元
民事案件
3
2020-12-25
2020-09-29
(2020)豫1721民初2790号
保险纠纷
西平县恒鑫物流有限公司与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10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0-10-26
2020-05-12
(2020)豫17民终712号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吴**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85000.47元
民事案件
5
2020-08-28
2020-07-31
(2020)黔0424民初44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严*与王**、西平县恒鑫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0-06-30
2020-06-03
(2020)豫1721民初357号
保险纠纷
西平县恒鑫物流有限公司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447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20-04-13
2019-12-19
(2019)豫1721民初4713号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吴**、西平县恒鑫物流有限公司等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82966.86元
民事案件
8
2019-11-29
2019-04-12
(2019)豫1721民初161号
保险纠纷
西平县恒鑫物流有限公司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4000.00元
民事案件
9
2019-10-28
2019-09-27
(2019)豫1721民初3668号
吴**与西平县恒鑫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9-07-30
2019-05-17
(2019)豫1721民初246号
保险纠纷
西平县恒鑫物流有限公司与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漯河中心支公司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2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J371722202400731
2024年07月12日 23时10分,单县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单县超限检测站对西平县恒鑫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王俊凯驾驶的豫QD5709(黄色)、豫QU973挂(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李元杰、肖萍向王俊凯出示了《行政执法证》,主车属西平县恒鑫物流有限公司,挂车属西平县恒鑫物流有限公司。经检查发现:该车运输纸。经过执法人员与驾驶员共同测量, 该车实际测量高度为4.3米,国家规定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米,该车超过国家限定高度0.3米。驾驶员对实际测量结果无意义。
罚款伍佰元整
500.00元
单县交通运输局
2024-07-12
2
豫驻正交(简)罚字[2024]第0100005号
西平县恒鑫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西平县恒鑫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罚款100元
100.00元
正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4-01-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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