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好药师景和大药房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瑞霞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103MA0MW6N47K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路首府观邸14号楼1层109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08
2020-09-02
(2020)内0105民初104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内蒙古凯蒙药品经销有限责任公司与呼和浩特市广泽堂医药有限公司、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5106.80元
民事案件
2
2020-12-07
2020-05-19
(2020)内0105民初104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内蒙古凯蒙药品经销有限责任公司与呼和浩特市广泽堂医药有限公司、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呼新市监药处字〔2026〕41号
当事人经营的“银杏叶片”系当事人从实际投资人经营的另一家药品零售企业“内蒙古好药师臻园大药房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调拨40盒,2025年2月18日调拨15盒,共计55盒,当事人和“内蒙古好药师臻园大药房有限公司”虽有关联,但是均非零售连锁门店,属于两个独立的药品零售企业,不具有药品批发企业资质,截止执法人员检查时,上述药品已全部销售。根据销售记录显示,涉案药品销售价格67.802元/盒,货值金额3729.11元,违法所得3729.11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但是,购进未实施审批管理的中药材除外。”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按五万元计算。”的规定,构成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行为。
30000.00元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