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上虞安威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维香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04MA2BDAQE98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驿亭镇恒翔路1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7-11
(2022)浙06民终1616号
股东知情权纠纷
绍兴上虞安威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陈**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2-03-29
(2022)浙0604民初1466号
股东知情权纠纷
陈**
绍兴上虞安威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3
2022-03-29
(2022)浙0604民初1466号
股东知情权纠纷
陈**
绍兴上虞安威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9-03
2022-07-18
(2022)浙06民终1616号
股东知情权纠纷
绍兴上虞安威家居用品有限公司、陈**股东知情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虞卫职罚﹝2025﹞2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虞卫职罚〔2025〕2号 案件名称:绍兴上虞安威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等案 被处罚人名称:绍兴上虞安威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名称:朱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绍兴上虞安威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安排8名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构成违法。 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人民币500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四)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分户,缴款帐号:2010*********8000002,开户银行:上虞农商银行营业部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5年2月20日
对绍兴上虞安威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予以如下处罚:警告;罚款金额:50000元;
50000.00元
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局
2025-02-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