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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修文县安雄烟花爆竹贸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丹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123565023074R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龙场镇阳明大道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12-02
(2019)黔2702民初2921号
买卖合同纠纷
福泉市牛场花炮厂
贵阳市修文县安雄烟花爆竹贸易有限公司
福泉市人民法院
2
2019-11-06
(2019)湘0181民初929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浏阳市颐和隆烟花集团有限公司
贵阳市修文县安雄烟花爆竹贸易有限公司
浏阳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3-29
2022-02-28
(2022)湘0281民初287号之一
民间借贷纠纷
彭*、贵阳市修文县安雄烟花爆竹贸易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3-24
2022-02-22
(2022)湘0281执保48号
借款合同纠纷
彭*、贵阳市修文县安雄烟花爆竹贸易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3
2022-03-15
2022-01-28
(2022)湘0281民初287号
民间借贷纠纷
彭*、贵阳市修文县安雄烟花爆竹贸易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64000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1-07-12
2021-06-16
(2021)黔0123执恢20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贵州修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修文县安雄烟花爆竹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1-07-12
2021-06-16
(2021)黔0123执恢20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贵州修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修文县安雄烟花爆竹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1-01-01
2020-09-15
(2020)黔2702执1371号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福泉市牛场花炮厂申请执行贵阳市修文县安雄烟花爆竹贸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19-11-08
2019-11-06
(2019)湘0181民初929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浏阳市颐和隆烟花集团有限公司与贵阳市修文县安雄烟花爆竹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9-10-16
2019-10-11
(2019)湘0181民初929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浏阳市颐和隆烟花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修文县安雄烟花爆竹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160000.00元
民事案件
9
2017-07-18
2016-12-21
(2016)黔0123财保7号
修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贵阳市修文县安雄烟花爆竹贸易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450000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17-07-18
2016-12-21
(2016)黔0123财保8号
修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贵阳市修文县安雄烟花爆竹贸易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200000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修市监处罚[2024]53号
当事人在修文县龙场镇放马坪村经营不合格霸王蕾组合烟花、迷你风暴加特林,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8日,从浏阳市中州烟花集团有限公司购进霸王蕾组合烟花240个,规格型号为48型,生产日期为2022年4月。进价为12元/个,销售价是15元/个,已销售6个,销售的6个是当事人向抽检机构无偿提供的样品,为获利,还剩234个,货值金额3600元。该批次霸王蕾组合烟花经长沙海关技术中心烟花爆竹实验室国家级烟花爆竹检测重点实验室(湖南)检验,检验结论为:所检项目:燃放性能-声级值 燃放性能-最低高度值不符合GB 10631-2013和GB 19593-2015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2023年11月30日,从浏阳市银兴烟花贸易有限公司公司购进迷你风暴加特林150个,规格型号为30/1 7根管。 进价为12.5元/个,销售价位15元/个,已销售150个,获利375元,货值金额是2250元,该批次迷你风暴加特林经长沙海关技术中心烟花爆竹实验室国家级烟花爆竹检测重点实验室(湖南)检验,检验结论为:所检项目:药种-铅化合物不符合GB10631-2013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销售以上不合格霸王蕾组合烟花、迷你风暴加特林共获利375元,货值金额共计585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现场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在修文县龙场镇放马坪村销售不合格霸王蕾组合烟花的事实; 证据二、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购进霸王蕾组合烟花、迷你风暴加特林的时间、地点、购进数量、进价、销售价、销售数量,获利事实; 证据三、送货单复印件1份(0023731),证明当事人销售不合格迷你风暴加特林的事实; 证据四、浏阳市中州烟花集团有限公司销货清单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购进霸王蕾组合烟花的事实; 证据五、银兴烟花发货单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购进迷你风暴加特林的事实; 证据六、情况说明1份,证明事人销售霸王蕾组合烟花、迷你风暴加特林进销量、获利、货值金额的事实 ; 证据七、长沙海关技术中心烟花爆竹实验室国家级烟花爆竹检测重点实验室(湖南)检验报告1份(报告编号2624000037),证明当事人销售的霸王蕾组合烟花不合格的事实; 证据八、长沙海关技术中心烟花爆竹实验室国家级烟花爆竹检测重点实验室(湖南)检验报告1份(报告编号:2624000041),证明当事人销售的迷你风暴加特林不合格的事实; 证据九、修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结果告知书1份,证明告知当事人销售的霸王蕾组合烟花不合格情况的事实; 证据十、实施强制措施决定书1份,证明2024年2月6日依法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霸王蕾组合烟花进行查封的事实; 证据十一、修文县市场监管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财务委托保管书1份,证明委托当事人保管不合格霸王蕾组合烟花、迷你风暴加特林的事实; 证据十二、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 证据十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许可事项; 证据十四、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个人身份; 证据十五、陈丹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个人身份; 证据十六、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证明委托事项
罚款0.58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5850.00元
贵阳市修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