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利川市杨掌柜鲜切火锅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建平注册资本:20.0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2422802MADYJJW6X0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关东社区七组复烤厂内A-1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利市监处罚〔2026〕62号
经查,当事人取得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主要从事餐饮服务经营(含网络经营)。现查明,当事人使用的上述超过保质期限的“百日红光”贵州红酸汤风味底料(非即食半固态复合调味料)于2025年8月3日从四川百品味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订购,物流发货后于8月8日到货,购进数量2件,每件50袋 ,购进价格300.00元/件,每袋6.00元,购进金额合计600.00元。当事人从事餐饮服务活动主要经营方式为火锅堂食自助消费模式,销售价格为75.90元/位,锅底单独计算为28.00元/桌,可通过网络平台在美团和抖音店铺下单,而后进店消费,客人进店后先选定锅底类别,再自行挑选菜品就餐。上述“百日红光”贵州红酸汤风味底料(非即食半固态复合调味料)在保质期内正常使用71袋,超过保质期后于2026年2月1日、2月9日各使用一次(每桌1袋),共计使用2袋,截至执法人员检查时剩余27袋均已超过保质期。上述超过保质期的“百日红光”贵州红酸汤风味底料(非即食半固态复合调味料)货值金额共计812.00 元,违法所得56.00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作如下处罚: 1、没收超过保质期“百日红光”贵州红酸汤风味底料(非即食半固态复合调味料)27袋; 2、没收违法所得56.00元; 3、处罚款2000.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2056.00元。
2000.00元
利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2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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