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寿县王东熟食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东东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129MACYYMAW01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延寿县六团镇六团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延寿市监处罚〔2026〕31号
经查,延寿县王东熟食店成立于2023年10月19日登记注册,2023年10月23日取得黑龙江省小餐饮核准证,一直从事餐饮服务活动,该店现有从业人员两人为经营者王东东和王红月,2026年3月25日检查发现当事人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王红月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执法人员立即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王红月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2026年4月14日再次对延寿县王东熟食店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以王红月大学毕业临时在家帮忙为由还没有办理健康证明,仍在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 延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提取延寿县王东熟食店营业执照、黑龙江省小餐饮核准证、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资质及经营范围的合法性和经营者身份。
2. 延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笔录两份,证明延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延寿县王东熟食店现场检查情况。
3. 延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笔录两份,证明延寿县王东熟食店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王红月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情况属实。
4.延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提取延寿县王东熟食店经营者王东东健康体检结果查询单复印件一份,证明该熟食店的现场从业人员拥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可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情况属实。
5.延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3月25日现场拍摄延寿县王东熟食店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王红月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照片1张,证明王红月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情况属实。
6.延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4月14日现场拍摄延寿县王东熟食店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王红月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照片1张,证明王红月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情况属实。
7. 延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拍摄延寿县王东熟食店牌匾照片1张,证明该熟食店牌匾使用情况。
处理意见及依据:依据《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三)项与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三)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送餐人员,以及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相关产品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的生产人员未按规定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或者上岗工作时,未将健康证明随身携带或存放在生产经营场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小经营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核准证”。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的行为作出如下决定:1、罚款:六百元(600.00)人民币。
600.00元
-
2026-04-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