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市春竹堂药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美容 | 注册资本:1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821MA488XKW4J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京山市新市镇紫霄路15-5路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7-01
2023-02-08
(2023)鄂0882民初233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李**与京山市春竹堂药店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山市监处罚〔2025〕407号
经查明:2025年4月20日,当事人向举报人销售批号为X240406复方丹参滴丸两盒,该药为处方药,销售时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该药,也未进行线上问诊销售该药。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当事人未有上述批次复方丹参滴丸销售,当事人进购时未索证索票,进货也未做记录,不能提供合法的进货来源。上述批次复方丹参滴丸销售价为19元/盒,进购价为18元/盒,按当事人销售两盒核算,该药品货值金额为38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十五日内改正,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38 元;
3、罚款3000元。
3000.00元
京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