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迎鑫源青菜水果食品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显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182MA14L0W6XH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榆树市城发乡李合街道(原供销社西侧)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榆市监处罚〔2025〕835号
榆树市迎鑫源青菜水果食品商店,经营地址:榆树市城发乡李合街道(原供销社西侧),负责人:王显光,主要经营范围是青菜、水果、预包装食品、生肉、粮油等。2025年10月27日,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食品经营的货架上存在8袋过期的康师傅劲爽拉面。进价大约2.5元一袋,售价2.8元一袋,货值22.4元人民币。因商家未建立进销货台账制度,无法判断在康师傅劲爽拉面过期后是否有售出,所以无违法所得。
案件来源、调查经过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2025年10月27日,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环城管理所执法人员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在榆树市城发乡李合街道(原供销社西侧)的榆树市迎鑫源青菜水果食品商店发现商店货架上摆放的8袋康师傅劲爽拉面保质期至2025年8月19日,现已过期为进一步查明违法事实,经主管局长批准,于2025年10月27日予以立案调查。
2025年10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榆树市迎鑫源青菜水果食品商店负责人王显光进行询问调查,当事人承认货架上的康师傅劲爽拉面已过期。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涉嫌经营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违法事实。2025年10月31日案件调查终结。
调查认定的事实:榆树市迎鑫源青菜水果食品商店,经营地址:榆树市城发乡李合街道(原供销社西侧),负责人:王显光,主要经营范围是青菜、水果、预包装食品、生肉、粮油等。2025年10月27日,在执法人员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货架上存在过期的康师傅劲爽拉面8袋。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十)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五)项之规定,构成经营过期食品的的违法行为。
处理意见及依据: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十)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五)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罚款人民币1000元;
2.没收康师傅劲爽方便面8袋。
1000.00元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