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八塘蒋维科副食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蒋维科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00227MA5YC3WJXX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璧山区八塘镇八澄支路5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璧山市监处罚〔2024〕19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2月13日从北碚区童家溪镇天亿食品经营部购进5包;泰嘉源;绿提子;(食品名称:绿提子,总重量:100克,净含量:85克,数量:2包,生产者:普宁市里湖泰嘉源食品厂(分装),地址:里湖工业区西侧九斗,产地:广东省揭阳市,产品标准代号: 705,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11744528102897,产品类型:水果干制品,质量等级:三级品,条形码编号:6924757510787,生产日期:20221110,保质期:12个月),购进单价:3.6元包,购进总金额18元,并以5元包的销售价格对外出售。当事人从璧山区志强副食经营部购进5包;伯乐尝;绿野制果新疆葡萄干;(食品名称:新疆葡萄干,净含量:90克,数量:2包,生产者:广东绿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分装),地址:广东省揭西县凤江镇东光阳夏工业区,产地:广东省揭阳市,原料产地:新疆,产品类型:水果干制品,生产日期:20230108,保质期:10个月,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11844522200796,产品标准代号: 16325,条形码编号:6937882741001),购进日期不清,购进单价:3.3元包,总购进金额16.5元,并以5元包的价格对外销售。2023年11月15日,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待售的超过保质期的上述;泰嘉源;绿提子;和;伯乐尝;绿野制果新疆葡萄干;各2包,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被依法查获。货值金额按现场被查获超过保质期食品的销售价格算:;伯乐尝;绿野制果新疆葡萄干;(净含量:90克)5元包;2包=10元,;泰佳源;绿提子;(净含量:85克)5元包;2包=10元,总货值金额为20元。因当事人未记录销售台账、无法提供销售票据等佐证,上述食品超过有效期后是否销售无法确定,故无法认定违法所得。
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作出如下减轻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2包伯乐尝;绿野制果新疆葡萄干(净含量:90克)、2包泰佳源;绿提子(净含量:85克);2、罚款5000元。
5000.00元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