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熙闻便利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熊正国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111MAEME41X6W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贵大安置房A2栋负二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筑花烟处﹝2026﹞第041号
2026年4月3日,贵阳市花溪区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市场检查,在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贵大安置房A2栋负二层,向被检查人熊正国出示执法检查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后对花溪煕闻便利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检查,该店经营面积约40平方米,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悬挂在进门右侧墙上,许可证号:520111112232,字号:花溪煕闻便利店(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熊正国,许可有效期限:自2025年6月18日至2027年12月30日,店内右侧是收银台及烟柜,左侧摆放冰柜,正面是摆放食杂的货柜,执法人员在收银台下查获卷烟娇子(X)等共计10个品种27条,该批卷烟喷码损毁,被检查人熊正国无法提供合法、有效进货单据。鉴于涉案物品具有可移动、损毁、灭失的属性,且事后难以取证,执法人员请示区局领导批准同意后,依法将上述卷烟作为证据予以先行登记保存。现查明,当事人熊正国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地址位于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贵大安置房A2栋负二层,涉案卷烟是从其他渠道购买而来,无合法、有效的进货单据。涉案卷烟经调查尚未销售无违法所得,本局真伪识别意见:与真品卷烟特征相符,价格认定:柒仟陆佰玖拾元(7690.00元)。以上事实,有我局执法人员采集的与本案相关的书证、物证等证据为证。
按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处以进货总额柒仟陆佰玖拾元(7690.00元)百分之玖点伍(9.5%)的罚款柒佰叁拾元伍角伍分(730.55元)。
730.55元
贵州省烟草专卖局
2026-04-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