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鑫达汽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谢宝英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1302MA3P6HHY07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罗庄街道赵家坝村通达南路与南外环路交汇向南约680米路西地矿驾校对面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25
追偿权纠纷
刘**
山东德鑫达汽贸有限公司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2
2023-12-04
(2023)鲁1326民初1023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郭**
张**,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山东德鑫达汽贸有限公司
平邑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1395202600006
山东德鑫达汽贸有限公司鲁Q829TZ(黄色)鲁QQ47S超(黄色)大件运输车辆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几何尺寸超限),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已作出处罚决定。
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07
2
371328202600120
蒙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凤亮15121117022、李怀聚15121117062在对省道S231K130+200米处超限检测技术监控数据审核时发现:2026年01月15日 21时11分,车牌号为鲁Q516UP(黄色)的车辆行驶至省道S231K130+200米处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经称重系统现场检测,该车为2轴货车,车货实际总质量19.800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该车型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18.000吨,本次运输车货总质量超出国家规定1.800吨,超限率为10%。蒙阴县交通运输局通过现场可变情报板提示该车辆超限运输,并要求进入石门超限检测站进行处理,但该车未按提示进站处理。主要证据有:非现场执法系统车辆监测信息、影像。
罚款壹佰伍拾元整
150.00元
山东省蒙阴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26
3
371311202500217
山东德鑫达汽贸有限公司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应予处罚,已作出处罚决定。
停业整顿3日
-元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19
4
阜宁交路执﹝2025﹞560号
2025年03月09日20点30分,当事人山东德鑫达汽贸有限公司之车辆鲁Q782ED(黄)运输途经 G343 线 K162+500(淮安方向),因违法超限运输被动态称重系统抓拍,该车为6 轴载货汽车,鲁Q782ED(黄)货车车货总质量为73.05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及设备检定报告,该货车动态监测设施整车总重量的准确度等级为 5 级,整车总重量的最大误差为±2.5%,扣除误差后鲁Q782ED(黄)货车车货总质量为71.22吨,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之规定,6轴车辆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吨,最终认定鲁Q782ED(黄)货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2.22吨。经调查核实,该车车辆所有人为:山东德鑫达汽贸有限公司。山东德鑫达汽贸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案
罚款壹万壹仟元
11000.00元
阜宁县交通运输局
2025-06-26
5
J370781202500084
2025年03月05日15时16分,G516(下行)K140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到车辆鲁Q8DT6挂(黄色)有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运输行为,该车为6轴货车,车货总质量不能超过49.000吨,该车车货总质量55.400吨,超限6.400吨。经调查认定超限6.400吨。以上事实有交通执法非现场执法照片等证据证实。
罚款玖佰元整
900.00元
青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3-26
6
371372202400003
山东德鑫达汽贸有限公司所属鲁Q658SA(黄色)于2023年12月28日 04时53分,通过临沂市南环路高都段X021K4+800罗庄方向检测点,经检测,该车为6轴货车,限定标准为49.000吨,实际车货总质量57.550吨,超过8.550吨。证据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壹份;影像资料壹份。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属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车货总质量超限8.550吨)。
罚款肆仟元整
4000.00元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2024-01-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