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盛达彩钢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邹松群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826MA71Q91R4P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古城镇邹河村桥头西侧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静)市监罚字【2023】42号
经查:经我局2022年10月21日对当事人销售的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进行县级监督抽查并委托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检验项目中金属面材厚度、芯材密度两个单项判定不符合,检验结论判定不合格。该批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是当事人2022年8月购进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2年7月10日,规格型号为顶板100mm,共购进了170米,购进价为30元/米,当事人以32元/米的价格已将购进的该批次的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因未建立购进、销售台账,无法提供相关购进、销售记录,也无法召回已生产的该批次不合格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
现查明,当事人2022年8月以成本30元/米的价格购进规格型号为顶板100mm的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共170米,并以32元/米的价格全部销售,货值金额5440元,违法所得340元,当事人涉嫌销售不合格的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
1.对静宁县盛达彩钢厂进行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2.对静宁县盛达彩钢厂你单位处以 5500 元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 34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5840元,大写伍仟捌佰肆拾元整。
5500.00元
静宁县市场监管局
2023-04-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