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大灰熊机械设备(杭州)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裴善学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9MA2GNRMR5K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党湾镇德北村8组6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2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赵**
淮北众泽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海支公司,白**,温州市百润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郑**,濉溪县恒鑫运输有限公司,大灰熊机械设备(杭州)有限公司,卜**,孙**,陆**,董*,申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濉溪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西湖区支公司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
2025-11-24
(2025)浙0108民初6403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狄**
浙江顺畅高等级公路养护有限公司,大灰熊机械设备(杭州)有限公司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3
2025-10-2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赵**
郑**,申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陆**,大灰熊机械设备(杭州)有限公司,孙**,濉溪县恒鑫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西湖区支公司,温州市百润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濉溪支公司,卜**,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海支公司,涡阳县鸿顺运输有限公司,淮北众泽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白**,黄山市恩达物流有限公司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4
2025-07-15
(2025)浙0108民初6403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狄**
大灰熊机械设备(杭州)有限公司,浙江顺畅高等级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5
2025-06-27
(2025)浙0382民初8731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大灰熊机械设备(杭州)有限公司
福建省天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乐清分公司
乐清市人民法院
6
2025-05-20
(2025)浙0108民初6403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狄**
浙江顺畅高等级公路养护有限公司,大灰熊机械设备(杭州)有限公司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7
2025-03-21
(2025)浙0109民初5381号
民间借贷纠纷
大灰熊机械设备(杭州)有限公司
史**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8
2025-02-13
(2025)浙0109民初595号
租赁合同纠纷
大灰熊机械设备(杭州)有限公司
凡*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9
2024-05-09
(2023)浙0781民诉前调392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章**
金华市金东区大灰熊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部,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田**,大灰熊机械设备(杭州)有限公司
兰溪市人民法院
10
2024-01-04
(2023)浙0781民诉前调392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章**
田**,金华市金东区大灰熊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部,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大灰熊机械设备(杭州)有限公司
兰溪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2-28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赵**
白连光;董超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
2025-09-0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赵**
涡阳县鸿顺运输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09
2023-02-06
(2022)浙0182民初388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大灰熊机械设备(杭州)有限公司、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7025.2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路政罚﹝2024﹞906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1月12日14时14分,苍南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232(水霞线)福建、温州方向K17+900检查时发现大灰熊机械设备(杭州)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大灰熊机械设备(杭州)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仟零陆拾伍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苍南县灵溪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仟零陆拾伍元整。
1065.00元
苍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4-02-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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