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金沙宇海煤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任亚鹏 |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523MACKL1YW2F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新化苗族彝族满族乡大竹社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黔﹝金沙﹞煤监管罚﹝2026﹞17号
1.煤矿副斜井井口两侧未设置防洪水沟;2.2026年4月2日早班现场检查时,副斜井内装设的跑车防护装置在未放车时处于打开状态。
1.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2.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
25000.00元
金沙县能源局
2026-06-17
2
黔〔金沙〕煤监管罚〔2025〕99号
煤矿从业人员违反作业规程违章作业。《二采区回风上山(上段)掘进作业规程》规定,使用机载临时支护时支护装置必须升起与顶板接触严密。抽查监控视频发现,2025年11月9日18时36分,二采区回风上山(上段)掘进工作面综掘机机载临时支护装置未与顶板接触严密(支护装置距离顶板0.4米),现场作业人员将头伸出临时支护装置外进行锚网搭接作业。
对贵州金沙宇海煤业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新华煤矿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的行政处罚。
20000.00元
金沙县能源局
2026-01-05
3
黔〔金沙〕煤安罚〔2025〕66号
群众举报案件”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煤矿将建设工程违规发包给个人。贵州金沙宇海煤业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新华煤矿违规将回风斜井延伸工程、回风斜井掘进工程作为独立工程分别发包给个人(程学兵和姜新立),并于2024年9月5日、2025年3月20日分别与程学兵和姜新立签定《回风斜井延伸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回风斜井掘进工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责任书》。
停建整顿3天,罚款人民币壹佰贰拾伍万元整(¥1,250,000.00)的行政处罚。
1250000.00元
金沙县能源局
2025-09-15
4
金自然资执处字﹝2025﹞17号
在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未取得用地手续情况下,擅自金沙县新化乡大竹社区违法占地建设的行为
1.你(公司)自收到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之内拆除位于金沙县新化乡大竹社区非法占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426.15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原状(拆除范围详见《金沙县新化乡新华煤矿拟查处地块与金沙县 2006-2020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核对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部分),拆除内容详见《物品清单1; 2.没收你(公司)位于金沙县新化乡大竹社区非法占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4620.65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没收范围详见《金沙县新化乡新华煤矿拟查处地块与金沙县2006-2020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核对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部分,没收内容详见《物品清单1》; 3.并处罚款:处占用基本农田15元/平方米(4461.65平方米)罚款:32535.00元:一般耕地10元/平方米(17658.01平方米)罚款176580.1元;非耕地5元/平方米(6388.79平方米)罚款31943.95元;共计处罚241059.05元(大写:贰拾肆万壹仟零伍拾玖元零五分)。
241059.05元
金沙县自然资源局
2025-05-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