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快奥电梯销售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雪松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302MA6DNGCEXX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银河路龙景二区C7#幢4层4-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31
(2025)黔0302民初25299号
服务合同纠纷
贵州快奥电梯销售有限公司
贵州华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2
2023-08-29
(2023)鄂0112民初9742号
承揽合同纠纷
贵州快奥电梯销售有限公司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1-22
(2025)黔0302民初25299号
服务合同纠纷
贵州快奥电梯销售有限公司
贵州华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汇市监处罚﹝2026﹞59号
经查,当事人系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在汇川区广州路弗克斯酒店共维护保养电梯3台(其中1台暂未启用),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为遵义市弗克斯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维护保养时间自2025年3月26日起至2026年3月25日止,电梯约定的维护保养费用为333.33元/台/月。保养方式为半包: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并免费提供单价在人民币300元以下(含本数)电梯零部件。2026年2月27日当事人在对汇川区广州路弗克斯酒店电梯进行维护保养过程中,存在如下问题:1.内部编号1#(电梯编号:156836)电梯五方通话失效;2.内部编号1#(电梯编号:156836)电梯上一次维保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电梯维护保养记录中2026年2月27日,未填写维保开始、结束时间,“层门锁紧元件啮合长度”维保项未按要求填写具体数据,维保人员签字处为“王尚义、徐凯”实际开展维保作业的人员为张成冯、徐凯;3.现场调取内部编号1#(电梯编号:156836)电梯2026年2月27日监控视频,维保人员张成冯于13点08分进入轿厢并设置围栏、刷卡,13点09分出轿厢停梯开展维保,13点41分维保人员张成冯进入轿厢后刷卡结束维保并恢复电梯正常运行,期间未见维保人员开展轿厢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轿内显示、指令按钮等项目的维保工作,现场调取18楼机房外监控视频,2026年2月27日13点00分至14点30分期间,未见维保人员进入机房开展维保工作,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电梯维保工作;4.维保人员张成冯未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当事人与使用单位(遵义市弗克斯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维保合同约定电梯维护保养费用为333.33元/台/月,由于合同中未清楚约定单次维护保养费用,以及因天气、个人因素和使用方沟通提前或延期维保,无法计算每年维保次数,因此无法核算本次维护保养中获利费用。
综上,当事人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综合自由裁量依据,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柒仟元整(¥7000.00)。
7000.00元
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