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灵芝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三十一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仇建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601307848014Y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浑江区华山路汇鑫佳园小区13号裙房118号门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白山市监处罚〔2025〕32号(QGFJ)
本局认为,当事人无正当理由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未经营,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之规定,构成无正当理由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未经营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无正当理由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未经营,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之规定,构成无正当理由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未经营的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未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开展经营活动,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近两年无申报纳税记录,未办理歇业备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规定的吊销营业执照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之规定,建议吊销当事人的营业执照。
0.00元
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1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8-14
企业未按规定公示年报
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