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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江大兴量贩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玉莲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0822064269818P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墨江县回归大道银泰商务中心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4-14
(2022)云08民初159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墨江大兴量贩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普墨处罚〔2026〕94号
购进情况:当事人墨江大兴量贩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总部于2026年4月24日从云南知味轩商贸有限公司购进涉案批次熟美葵瓜子,共购进117kg,购进单价为14元/kg,进货总金额为1638元。于2026年4月25日送达当事人处。当事人能够提供供货商的合法资质证明文件及相应的进货票据。 销售情况: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科脉系统数据截图,该批次熟美葵瓜子实际销售108.834kg(含抽检数量8kg),销售金额2621.69元(含抽检8kg的付款金额238.4元)。当事人称其余8.166kg为销售过程中的自然损耗,但未能提供相关损耗的查实依据或记录凭证。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鉴于损耗部分无法有效核实,且销售价格不定,承办人员采用实际销售108.83kg的金额作为货值金额,即2621.69元。违法所得=销售金额2621.69元-进货金额117kg*14元/kg=983.69元。 当事人销售的熟美葵瓜子(炒货食品)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过氧化值超标系油脂酸败的重要指标,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构成了经营油脂酸败食品的违法行为。
1.没收违法所得:983.69元; 2.罚款:2000.00元。 罚没款合计:2983.69元。
2000.00元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16
2
云市监普墨处罚〔2025〕56号
墨江大兴量贩百货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从农户个人购进韭菜15公斤,购进价格:3元/公斤,购进金额为:15公斤×3元=45元;销售价格分别为:5.90元/公斤,共销售11.08公斤(含抽检样品3.24公斤),其余3.92公斤为损耗。销售金额为:11.08公斤×5.90元=65.37元;货值金额:15公斤×5.90元=88.5元。违法所得:11.08公斤×5.90元=65.37元,因部分客户有会员优惠价,因此实际销售金额为65.35元。在调查过程中,当事人提供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销货明细单》《当日电脑录入数据记录》《商品销售汇总报表》。
当事人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韭菜行为,涉嫌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禁止销售者采购、销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食用农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销售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采购、销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食用农产品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 1. 没收违法所得:65.35元; 2. 罚款:1000.00元; 罚没款合计65.35元+1000.00元=1065.35元。
1000.00元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6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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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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