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鼎昌烟酒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秋霞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281MA2J7Y8505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余姚市大丁街路93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余市监处罚〔2024〕471号
当事人于2024年3月10日从余姚市某某茶叶购进6盒礼盒包装标有“龙井”的茶叶,上述茶叶内外包装无任何标签标识,进价300元/盒,并以500元/盒的价格对外销售,未将标有品名、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信息的产品标签张贴在茶叶包装上。当事人提供了涉案食品的供应商的营业资质、进货票据、涉案食品标签,未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明。
当事人经营无标签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属销售无标签食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如下:没收涉案茶叶6盒;罚款5000元。当事人采购食用未做好进货查验并记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予以警告。综上,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合并处罚如下:一、警告;二、没收涉案茶叶6盒;三、罚款5000元。
5000.00元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