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红东餐饮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于俊红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4MA07DG606K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东路和水上公园北道交汇处鲁能城购物中心5F15号铺位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开市监处罚﹝2024﹞910-955号
1。当事人2024年07月12日购入的大葱经天津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检测,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08月20日,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郝帅、郑喆睿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在复检期内未提出复检申请。另现场未发现当事人采购的涉案批次大葱,当事人表示大葱已于2024年07月12日全部售出、销毁。当事人的行为满足了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构成要件。2。当事人未能提供进货记录、供货方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据材料。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食用农产品)》和当事人陈述,抽样基数为2kg,销售给抽检机构的价格2。7元/kg,进货数为2kg,无证据证明当事人的货值金额超过一万元。
1。警告;2。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28
2
津开市监处罚﹝2024﹞911-996号
1。投诉举报人反映的“鲁能城北李妈妈菜”实际名称应为天津红东餐饮有限公司,住所为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东路和水上公园北道交汇处鲁能城购物中心5F15号铺位;2。当事人现场工作人员带有发帽;3。当事人对投诉人反映的其经营的锅包肉中有头发的事实予以认可;4。无证据证明当事人违法经营货值金额超过一万元。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