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微山县兴锋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鹿先锋注册资本:10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708266601958516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微山县付村镇三河口西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7-09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郝**,郝**,郝**,郝**,郝**,郝**,郝**
刘**,微山县兴锋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
2024-01-11
(2023)鲁08民终6287号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郝**,郝**,郝**,郝**,郝**,郝**,郝**
微山县兴锋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刘**
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3-11-29
(2023)鲁08民终6287号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郝**,郝**,郝**,郝**,郝**,郝**,郝**
刘**,微山县兴锋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3-07-20
(2023)鲁0826民初950号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郝**,郝**,郝**,郝**,郝**,郝**,郝**
微山县兴锋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刘**
微山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09-01
2018-05-17
(2017)鲁08执241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微山县兴锋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5-06-15
2015-06-15
(2015)任商初字第96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微山县兴锋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微山县鸿骏贸易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4-11-17
2014-11-17
(2014)济商初字第13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与微山县兴锋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微山县国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620641.19元
民事案件
4
2014-11-17
2014-11-17
(2014)济商初字第13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与微山县兴锋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微山县国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907535.83元
民事案件
5
2014-11-17
2014-11-17
(2014)济商初字第13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与微山县国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微山县华通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907535.83元
民事案件
6
2013-11-18
2013-11-18
(2013)济商初字第5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微山支行与微山县兴锋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鹿**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015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鲁宁微)应急罚﹝2024﹞10号
1.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罚款贰万元(¥:20000)整
20000.00元
微山县应急管理局
2024-05-23
2
微能环行罚字﹝2023﹞5号
微山县兴锋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露天存煤且未覆盖,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应予以处罚。
微山县兴锋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露天存煤且未覆盖,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的规定,决定对其处以罚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微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09-2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