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拉山口信立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荣全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7027422013890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博州阿拉山口准噶尔南路27号(博新小区3号楼3单元401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博州税稽罚(2025)20号
(一)在账簿上多列支出、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1.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2020年-2024年,你公司让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4份,认证抵扣进项税额275832.25元,加计抵减进项税额21955.00元,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二条第三款“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条例第九条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之规定,你公司取得上述虚开的5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应做进项税额转出。经计算,你公司因虚开发票造成少缴增值税297787.2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3445.27元、教育费附加5641.92元,地方教育附加3761.24元。 在对新疆信立世纪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调查核实过程中,你公司主动对以上取得的54份虚开发票及时进行了税收调整,补缴了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将其中2020-2023年取得的5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的进项税额237588.12元全部转出(认证抵扣进项税额237588.12元,加计抵减进项税额21955.00元),于2025年2月5日进行了更正申报,补缴增值税259543.12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2106.73元、教育费附加5068.26元、地方教育附加3378.80元、滞纳金133122.59元;将其中2024年取得的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数电票)冲红,并于2025年2月16日申报1月份属期增值税时转出进项税额38244.13元,补缴增值税38244.13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338.54元,教育费附加573.66元,地方教育附加382.44元,未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上述违法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虚开发票明细、记
该公司通过虚开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在账簿上多列支出,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造成少缴税款。
251283.12元
国家税务总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
2025-10-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