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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辉跃出口花炮厂(普通合伙)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丰荣注册资本:45.1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30181184209801M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浏阳市文家市镇五神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2-08
2021-12-16
(2021)黔26民终3092号
产品责任纠纷
从江县春阳烟花爆竹专营店、梁**等产品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浏市监处罚〔2024〕402号
现查明,2023年12月28日,本局执法人员按照《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烟花爆竹行业质量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对当事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对其2023年3月生产的60发“辉跃烟花”牌“福临如意”组合烟花进行执法抽样,并委托国家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进行检验,2024年1月5日,国家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了№.WJ20231914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检验,所检项目部件(引燃装置-引燃时间)不符合GB10631-2013、GB19593-2015标准要求,所检项目结构和材质(隔板/垫板)不符合GB19593-2015标准要求,结论为不合格。本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1月14日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至当事人,并对当事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在当事人128号成品仓库发现该批次不合格60发“辉跃烟花”牌“福临如意”组合烟花剩余790箱未销售,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未销售的上述批次不合格60发“辉跃烟花”牌“福临如意”组合烟花进行了查封,并开具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浏市监强制【2024】0003831号和《财物清单》文书编号:0002494号。 又查明,2024年3月22日,本局又接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报告交办函(长市监产商抽交【2024】72号显示称,当事人2023年9月生产、销售的25发“辉跃烟花”牌“烟花爆竹(富)”组合烟花被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在三门银辉日用品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抽查,2024年1月19日,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出具了№.1243501005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依据《台州市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要求,对所抽样品的3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其中高度与底面最小水平尺寸比较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本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3月25日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至当事人,并对当事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在当事人128号成品仓库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产品,无库存。 另查明,2024年4月22日,本局接资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函》(资市监案移字【2024】质1号)显示称,资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10日在资兴市驰益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对当事人2023年1月17日生产、销售的100发“辉跃烟花”牌“吉祥纳福”组合烟花进行执法抽样,2024年2月8日,国家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了№.WJ20240280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检验,所检项目药量(总药量)不符合GB10631-2013、GB19593-2015标准要求,所检项目结构和材质(隔板/垫板)不符合GB19593-2015标准要求,结论为不合格。本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4月23日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至当事人,并对当事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在当事人129号成品仓库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产品,无库存。 经查实,当事人2023年3月28日以36元/箱的生产成本价生产60发“辉跃烟花”牌“福临如意”组合烟花800箱(5箱留样,5箱送检)(1/1)存放于编号为128号成品库,销售价为42元/箱,至检查时止剩余790箱未销售,货值金额33600元,无违法所得;当事人2023年9月10日以15元/个的生产成本价生产25发“辉跃烟花”牌“烟花爆竹(富)”组合烟花800个,后于2023年12月3日以17.5元/个的销售价销售至三门银辉日用品有限公司,货值金额14000元,违法所得14000元;当事人2023年1月17日以55元/箱的生产成本价生产100发“辉跃烟花”牌“吉祥纳福”组合烟花100箱,后于2023年12月3日以100元/箱的销售价销售至资兴市驰益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货值金额7500元,违法所得7500元。本案共计货值金额(33600+14000+7500)55100元,违法所得(14000+7500)21500元。
1、没收不合格60发“辉跃烟花”牌“福临如意”组合烟花790箱; 2、没收违法所得21500元; 3、并处罚款31500元。
31500.00元
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6
2
(湘长浏)应急罚﹝2023﹞文家市应急办-25号
违法事实及证据:2023 年 12 月 4 日浏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组织对浏阳市辉 跃出口花炮厂(普通合伙)进行现 场检查,发现以下问题:通过视频监控回放,2023 年 12 月 2 日 4 时 12 分至 4 时 15 分两名职工同时在 91 号装药间(危险等级 1.1-1,定员 1 人,限药量 4 公 斤)进行装药作业。
决定给予你( 单位)人民币伍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50000.00元
浏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3-12-29
3
(湘长浏)应急罚﹝2023﹞文家市应急办-25号
违法事实及证据:2023 年 12 月 4 日浏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组织对浏阳市辉 跃出口花炮厂(普通合伙)进行现 场检查,发现以下问题:通过视频监控回放,2023 年 12 月 2 日 4 时 12 分至 4 时 15 分两名职工同时在 91 号装药间(危险等级 1.1-1,定员 1 人,限药量 4 公 斤)进行装药作业。
决定给予你( 单位)人民币伍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50000.00元
浏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3-12-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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