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喀什海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4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彭辉注册资本:4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3125MA778CE36C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喀什地区疏勒县疏勒镇鸿辉村1组094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5-31
(2024)新31民终163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喀什海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喀什海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麦盖提分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2
2022-04-11
(2022)新3127民初33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周**
喀什海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喀什海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麦盖提分公司
麦盖提县人民法院
3
2021-11-02
(2021)渝0120民初7736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喀什市华盛建材租赁站
喀什海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陈**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
4
2021-09-13
(2021)新3127民初125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周**
喀什海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喀什海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麦盖提分公司
麦盖提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8-08
2022-07-05
(2022)新3129民初108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袁*、喀什海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喀市住建罚(2025)181号
2025年8月16日下午17点35分,燃气公司接到燃气抢修电话,位于喀什市建国路地区人社局附近的喀什金茂府小区道路施工过程中,施工范围内地下DE63燃气管线被施工方(喀什海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挖断损坏,并导致天然气泄漏。该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喀什李木槿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查明施工范围内的地下燃气管线情况,并未联系燃气公司进行现场指线,且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也未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确保燃气设施安全运行,涉嫌存在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的违法行为
处罚款人民币15000元
15000.00元
喀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11-26
2
喀市人社监罚字(2025)第015号
承建的喀什市金茂府建设项目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处罚款80000元
80000.00元
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7-11
3
喀地人社监罚(2024)第04号
2024年4月1日,我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接到崔文军等人投诉,2020年6月至2020年10月在喀什地区体育运动学校2019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改善办学条件教学楼改造及新建消防水池项目务工,14名农民工119150元工资被拖欠;经查,欠薪情况属实;2024年7月8日,我局向喀什海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喀地人社监令字【2024】第14号),要求支付喀什地区体育运动学校2019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改善办学条件教学楼改造及新建消防水池项目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该公司逾期未支付工人工资,拒不配合劳动保障监察。
该公司未按照喀地人社监令字【2024】第14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支付喀什地区体育运动学校2019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改善办学条件教学楼改造及新建消防水池项目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你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 现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二)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 决定给予你公司下列行政处罚: 1.罚款¥5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00元
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8-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