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益乐康药品经销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董自龙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821MA71TR4E22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荔堡镇问城村问城街道6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泾)市监罚〔2026〕7号
2025年12月2日,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泾川县益乐康药品经销店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店药品陈列柜内摆放有贵州神奇柏盛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退热贴三盒(4贴/盒),医疗器械备案编号黔南械备20170011,生产批号,2025071,生产日期2025年7月8日,有效期至2028年7月7日;西安锦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胶带一盒,产品备案凭证编号陕西械备20160043号,生产批号251026,生产日期2025年10月26日,有效期至2028年10月25日。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该医疗器械的供货方资质和进货票据,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执法人员当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泾)市监〔2025〕106号,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给予警告。2025年12月15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该药店责令整改情况进行核查时,发现该药店经营的医用退热贴和医用胶带仍未能提供供货方资质和进货票据,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对泾川县益乐康药品经销店进行了:
1.罚款:金额1500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15000.00元
泾川县市场监管局
2026-01-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