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双城堡庆祝综合副食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石庆祝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381MA14UP2P11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公主岭市双城堡镇街道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公市监处罚〔2024〕377号
经查公主岭市双城堡镇庆祝综合副食商店(石庆祝220319197105056035)于2024年5月28日从公主岭市怀德镇双进副食商店共进购3箱共计45瓶娃哈哈水蜜桃汁饮品,每瓶进货价格为1.87元,共计84元,有进货票据和上家资质。其中40瓶是2024年6、7月份卖的,售卖的时候都没有过期,1瓶是2024年7月8日卖的,据投诉人司马世闯提供的购买记录,这1瓶售卖时已超过保质期,每瓶的售卖价格为3元。当事人利用上述娃哈哈水蜜桃汁饮品共计获利3元。当事人对“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调查其涉嫌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这一违法行为全过程无异议。”
2024年7月8日我所接到投诉人司马世闯的投诉,投诉内容为:公主岭市双城堡镇庆祝综合副食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我所执法人员于2024年7月12日到达现场进行核查,由该店负责人石庆祝陪同检查,现场情况如下:1.到店时该店正常营业,有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220381MA14UP2P11)及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JY12203810003696)2.我单位执法人员经现场检查,在该店待售区货架上发现品名为娃哈哈水蜜桃汁饮品,生产厂家:延边娃哈哈启力饮料有限公司,净含量:500g,产品标准号:GB/T31121,生产日期:2023年7月5日,保质期:12个月,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22020212453,共4瓶均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构成经营的食品超过保质期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一项及关于印发《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长市监执法字〔2024〕2号)中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本着过罚相当,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处罚款2000元。
2、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3元。
3、没收品名为娃哈哈水蜜桃汁饮品,生产厂家:延边娃哈哈启力饮料有限公司,净含量:500g,产品标准号:GB/T31121,生产日期:2023年7月5日,保质期:12个月,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22020212453,共4瓶。
2000.00元
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27
2
公烟专处﹝2024﹞第047号
2024年8月20日10时59分,我局执法人员胡继武(执法证号:07010352007)、曹晋(执法证号:07010352013)依法对吉林省长春市公主岭市双城堡镇街道庆祝综合副食商店实施检查,在该店卷烟柜台内现场查获玉溪(细支清香世家)2条、芙蓉王(硬细支)3条等共计10个品牌(规格)28条卷烟,上述卷烟外包装32位识别码损毁,且当事人石庆祝无法提供有效的购进证明,经现场请示本烟草专卖局负责人批准将上述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经鉴定上述卷烟为真品卷烟,案值7850.00元。经调查,当事人石庆祝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因货源短缺,于案发前在双城堡镇其他商店购进上述卷烟,放在店内销售,案发时尚未销售,且无法提供购进价格证明。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鉴别检验报告等证据为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构成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2024年9月11日,我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处罚内容,并告知其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行使陈述权、申辩权的期限,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无陈述和申辩。
处以当事人石庆祝进货总额7850.00元6%罚款,即罚款785.00元,先行登记保存的卷烟予以返还。
785.00元
公主岭市烟草专卖局
2024-09-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