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江阴市澄南小金水产商行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金飞龙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320281MA1R98FW10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江阴市锡澄路88号(江南市场淡水区52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澄市监处罚〔2025〕X00190号
当事人2025年8月15日从江苏凌家塘市场发展有限公司(春良水产商行,凌家塘市场水产区鱼53-55号)以10.5元/斤的价格购进了665斤鳊鱼(置于车牌号 “苏BX3970”水产运输车中舱及尾舱(“北舱”))进行销售。进货时当事人索取了供货商营业执照及销售凭证(编号0003251)及合格承诺书。上述665斤鳊鱼经抽样检验,尾舱内鳊鱼孔雀石绿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报告编号:№2025SCWT0012。中舱内鳊鱼孔雀石绿项目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合格,检验报告编号:№2025SCWT0013。经称重,尾舱内鳊鱼重量为640斤,已被本局依法扣押。当事人销售过程中未添加孔雀石绿。
综上所述,鉴于当事人履行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处罚:1.没收违法销售的640斤鳊鱼。
-元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