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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县福馨陵园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欧阳鹤群注册资本:6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31221774463850N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中方县花桥镇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中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县市监处罚(2025)13号
经查:当事人于2005年04月27日在中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在中方县花桥镇火马塘村主要从事公墓规划与建设、骨灰存放格位制作销售、殡葬服务、殡仪用品及日用百货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根据当事人《土地使用证》(编号:中方国用(2006)第划35号)和当事人出示了2004年12月20日印发《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筹建中方县福馨陵园的批复》(湘民福事发【2004】25号),当事人为划拨土地经营性公墓。 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23日,我局对中方县福馨陵园有限公司进行价格监督检查发现,其价格公示情况:《中方县福馨陵园有限公司墓位价格表》公示有墓穴等级及对应的收费标准,没有公示墓位管理费、公祭堂服务费及监督电话等内容。2019年1月-2024年12月,共收取墓位管理费人民币1826858元,公祭堂服务费人民币66000元。因时间跨度长,且上述两项费用成本无法计算,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另当事人存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墓位费的情况(2022年5月收取权益人谭善昊墓位“福源C1-15-10”使用费55880元,其公示价格为54880元;2023年1月收取权益人廖凡墓位“福源C1-15-8”使用费55880元,其公示价格为54880元;2023年1月收取权益人谢文墓位“福源C1-15-2”使用费55880元,其公示价格为54880元;2023年6月收取权益人吴堃墓位“福源C3-19-29”使用费50880元,其公示价格为49880元;2023年10月收取权益人邓艳红墓位“福源C3-21-23”使用费52880元,其公示价格为51880元;2024年1月收取权益人黄涛墓位“福馨E-16-3”使用费53800元,其公示价格为52800元;2024年10月收取权益人胡勇辉墓位“福源C1-15-5”使用费55880元,其公示价格为54880元;)共计超过公示价格收取墓位使用费人民币7000元。当事人上述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被本局依法查获。
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000元; 2、处以人民币3000元罚款; 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10000元,上缴国库。
3000.00元
中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6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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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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