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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何方服装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方志豪注册资本:1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9MAEKU2LU9Y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新街街道鸿兴路158号7幢长三角国际珠宝产业园6楼601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萧市监处罚﹝2025﹞1458号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为某某公司的注册商标,注册号为第17381113号,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5类:服装;婴儿全套衣;游泳衣;雨衣;舞衣;鞋;帽;袜;手套(服装);围巾;服装带(衣服);十字褡;服装绶带;浴帽;睡眠用眼罩;婚纱;有效期至2026年8月13日;为某某公司的注册商标,注册号为第8477603号,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5类:服装;牛仔裤;裤子;裙子;衬衫;T-恤衫;茄克(服装);童装;婴儿全套服;游泳衣;雨衣;戏装;帽;袜;手套(服装);围巾;皮带(服饰用);爬山鞋;鞋;有效期至2031年8月20日;为某某公司的注册商标,注册号为第1489308号,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5类:服装;牛仔裤;裙子;裤子;衬衫;T恤衫;茄克(服装);童装;婴儿全套服;游泳衣;雨衣(包括雨帽、披肩、斗篷);戏装;爬山鞋;鞋(脚上的穿着物);帽;袜;手套(服装);领;皮带(服饰用);有效期至2030年12月13日。某某公司代理人对案涉侵权T恤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证明,案涉产品使用了第1489308号、第8477603号、第20855582号、第12585395、第17381113商标,且在同一类商品上使用,系侵犯某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查明,案涉T恤系委托合作工厂代加工,共加工两批,722件,进价48元/件,当事人提供了下单的聊天记录及送货单,但未能提供对方执照、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当事人通过某音平台店铺“某某服饰旗舰店”(曾用店名某某服饰专卖店)销售案涉T恤。针对该款T恤,当事人店铺上架多个链接,有“Levis260g重磅美式高街字母印花T恤男夏季宽松纯棉短袖七分半袖”、“情磕Levis260g重磅美式高街字母印花T恤夏季宽松纯棉短袖七分袖”、“烂番茄made美式高街背标短袖男夏季潮牌260g纯棉T恤”等,每个链接,满减后优惠价略有不同,68元、65元、63元/件均有。当事人提供了案涉T恤销售订单总表、退单表、交易成功订单表,显示实际共售出367件,实际收款26101.95元。事后,当事人下架了案涉T恤,并将后续退回的8件案涉T恤送至本局,未提供退回该8件相关订单信息。综上,认定案涉侵权T恤722件(售出367件、扣押340件、退回8件,7件查无下落),货值48466.95元,当事人获利8485.95元。<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销售侵权T恤,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属销售侵权商品的行为,根据该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调查,及时改正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第七条第二项、第八条第二项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没收侵权T恤348件,没收违法所得8485.95元,罚款72700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销售侵权T恤,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属销售侵权商品的行为,根据该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调查,及时改正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第七条第二项、第八条第二项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没收侵权T恤348件,没收违法所得8485.95元,罚款72700元。
72700.00元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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