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京济泌尿医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宝义 | 注册资本:7.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602MAEH701R3X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经一街5号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7-21
买卖合同纠纷
黑龙江省合力泰医药有限公司
大庆市萨尔图区中都泌尿医院,大庆京济泌尿医院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6-03
买卖合同纠纷
黑龙江省合力泰医药有限公司
大庆京济泌尿医院有限公司;大庆市萨尔图区中都泌尿医院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庆市监处罚〔2026〕375号
经全面调查,认定当事人存在以下两项违法事实:
(一)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医疗器械
2025年12月19日,当事人在为举报人进行温热电脉冲治疗(浦兰斯)过程中,使用的ZD型体外电场热疗机,虽能提供原始销售单、医疗器械注册证、保修卡及合格证,但未能提供该设备经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亦未能提供相应的使用记录、进货查验记录及使用前质量检查记录。当事人主张该设备系通过购买大庆中都医院有限公司整体资产取得,但未能提供双方资产转让协议、买卖合同或其他有效交易凭证,无法证明其合法受让及后续使用的合规性。经资产评估,该设备净值为3600元,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
(二)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2025年12月19日,当事人为举报人开具的处方中包含注射用氨曲南(1.0g/支)2支,并实际使用。该药品系当事人在购买大庆中都医院有限公司整体资产时附带取得,数量10支,已全部使用,收费价格为38元/支。当事人主张该药品系购买整体资产时附带取得,但未能提供资产转让协议、买卖合同或药品转让清单等证明文件,亦未能提供其自身从合法渠道直接购进的凭证。涉案药品货值金额380元,违法所得为380元。
1.没收ZD型体外电场热疗机1台;2.没收违法所得380元;3.罚款40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40380元,上缴国库。
40000.00元
-
2026-06-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