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松花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北安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姚鹍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1181MA18YU572C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北安市兴安街16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北)文综罚字﹝2025﹞001号
2025年1月6日,北安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到松花江注册地黑龙江省北安市兴安街164号进行检查,核查松花江旅行社责任险缴纳情况,检查中发现松花江旅行社未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相符,实际经营地点无经营人员,在后续调查过程中,陆续有游客投诉松花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北安分公司涉嫌不签订旅游合同、无资质港澳游等行为,进行收集相关信息后进行并案处理。我局就黑龙江省松花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北安分公司一案联系投诉人到我局做笔录,投诉人刘桂芹于2月20日到我局做笔录,投诉人刘彦萍于4月21日到我局做笔录,我局工作人员3次联系投诉人马玉波马女士到我局做笔录,马女士称出门在外没有时间,因马女士不配合调查,工作人员遂采取了电话沟通取证并录音。后对旅行社负责人姚鹍进行调查询问,询问过程发现其存在导游证过期后仍继续带团的行为。未缴纳责任险的行为,后由省厅执法人员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核查相关情况,上传的保单信息显示该社已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缴纳责任险确定属实不予处罚。
1、警告 2、罚款12.1万元3、停业整顿3个月 4、对姚鹍罚款0.9万元
130000.00元
北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06-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