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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西店宝皇商务宾馆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秒允注册资本:0.005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330226MA293RGN91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宁海县西店镇石孔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公(西)行罚决字[2023]02190号
2023年12月4日9时,王秒允在宁海县西店镇未将住宿旅客登机信息资料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2月4日9时,王秒允在宁海县西店镇未将住宿旅客登机信息资料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西店宝皇商务宾馆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工商银行(罚款)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200.00元
浙江省宁海县公安局西店派出所
2023-12-04
2
宁公(西)行罚决字[2023]01841号
2023年10月9日3时许,宁海县西店宝皇商务宾馆拒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相关工作。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0月9日3时许,宁海县西店宝皇商务宾馆拒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相关工作。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工商银行(罚款)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1000.00元
浙江省宁海县公安局西店派出所
2023-10-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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