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亚辉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福刚注册资本:6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6064028344X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解放路1358-3号(盛轩(天津)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032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6-12
(2024)冀09民终267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李**,赵*,天津亚辉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王*,赵*,赵**,马**
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03-18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5-06-11
2015-06-11
(2015)黄民初字第75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韩**等与付**、天津亚辉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83784.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税三稽罚〔2025〕198号
1、根据开票方税务机关发来的协查函及《已证实虚开通知单》,上海和融物流有限公司向你单位开具的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为3100173130,发票号码为17675946-17675948。金额合计270270.27元,税额合计29729.73元,价税合计300000元。经检查,你单位利用上述发票多列成本,造成少缴增值税税款29729.73元、随增值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2081.08元、教育费附加891.89元、地方教育附加594.59元、防洪费税费297.30元、企业所得税26640.55元,属于偷税行为。 2、你单位取得天津隆盛三禾运输有限公司开具的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为1200174130,发票号码为04561312-04561316。金额合计454545.46元,税额合计45454.54元,价税合计500000元。你单位与天津隆盛三禾运输有限公司业务存在大额资金异常且无合理解释。你单位利用上述发票多列成本,造成少缴增值税45454.54元、随增值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3181.82元、教育费附加1363.64元、地方教育附加909.09元、防洪费税费375.25元、企业所得税44966.71元,属于偷税行为。 3、你单位实际控制人在无真实业务往来情况下,在2022年通过他人从天津中信鸿福物流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2张,发票代码1200214130,发票号码07703692-07703703,发票金额合计917431.19元,税额合计82568.81元,价税合计1000000元;通过他人从天津金成浩铭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张,发票代码1200214160,发票号码00367662-00367665;发票代码1200221160,发票号码00018018-00018022;发票金额合计825688.07元,税额合计74311.93元,价税合计900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你单位上述行为属于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行为,系虚开发票行为。你单位将此部分进项税额合计74311.93元于2022年11月做进项税额转出由于认证所属期为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因此需补缴以上发票认证所属期至税额转出期间的滞纳金。4、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对你单位让天津金成浩铭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为自己开具的发票代码1200221160,发票号码00018018-00018022;发票代码1200214160,发票号码00367662-00367665,金额合计825688.07元,税额合计74311.93元,价税合计900000元的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定性为虚开发票;对你单位让天津中信鸿福物流有限公司为自己开具的发票代码1200214130,发票号码07703692-07703703,发票金额合计917431.19元,税额合计82568.81元,价税合计1000000元的1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定性为虚开发票。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2021 年第 2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你单位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系虚开发票行为。应处罚款100000元。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你单位应补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随增值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处以税额百分之六十的罚款,共计56161.84元。2018年取得的天津隆盛三禾运输有限公司开具的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于2018年7月认证抵扣,该案源并入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六条,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对此次部分偷税数额罚款免予处罚,但补缴的2021年4月属期的增值税4667.38元及城市维护建设税326.72元的罚款未超过五年追征期,应按照税款百分之六十追缴2021年4月增值税罚款2800.43元及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款196.03元。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你单位取得上海和融物流有限公司发票应补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随增值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处以税额百分之六十的罚款,共计35070.82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六条,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处以罚款共计102,996.46元。
297029.55元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5-12-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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