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橙厨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谭敏 |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721MAD2RQYY52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灵城街道沙井街38-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灵市监处罚〔2025〕278号
经查,当事人在位于灵山县灵城街道沙井街38-7号商铺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店内两名从业人员,其中一名未取得健康证明。从2023年10月25号起,当事人为在美团平台开设更多网店,委托他人伪造了“灵山县井饭餐饮店”的小餐饮登记证、“灵山县湉湉姐餐饮店”的食品许可证、“灵山县敏敏姐餐饮店”的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灵山县苏伍快餐店”的小餐饮登记,并上传至美团外卖平台公示,获得了“小牛町の酱汁烧肉饭”、“和风·牛丼饭专门店”、“饭哩岛·咖喱蛋包饭(灵山店)”、“Sina中式健康菜”等四家外卖店铺上线资格,四家外卖店铺均在灵山县灵城街道沙井街38-7号商铺制作和出餐。因当事人已下线所有的外卖店铺,其店也没有做有经营台账或者记录,当事人的违法经营额无法查清。
1.对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行为,予以警告;
2.对伪造小餐饮登记证的行为,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
3.对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行为,处罚款人民币6000元;
合并执行罚款人民币7000元,上缴国库。
7000.00元
灵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