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壹加壹百货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宋营营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11321MACX5R43X0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石门乡老街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召市监处罚〔2025〕135号
当事人于2023年09月22日经本局依法核准登记注册,并依法取得了《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对外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类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类食品销售(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冷食类食品制售经营活动。2025年03月05日,根据县局的工作安排,本局执法人员会同河南省产品质量检验技术研究院的工作人员依法对当事人销售的宋都粉之源牌粉条(标示生产单位:汝州原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40606,保质期:24个月)进行了抽样检查。2025年04月03日,经河南省产品质量检验技术研究院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苋菜红,日落黄,亮蓝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04月08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NO:SY2025022311的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内未向本局提出复检的申请,视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09月16日从经销商处购进该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粉条10袋,购进价格:6.2元/袋,销售价格:8元/袋,至2025年04月08日检验报告送达时,当事人已将该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粉条销售完毕,货值金额共计80元,当事人违法所得80元。
没收违法所得80元,上缴国库。
0.00元
南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