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新华教育咨询服务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葛冬晨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40202MA2WU3Y16Q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杨家巷10幢2-102室(申报承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芜市监处罚〔2024〕6-506号
2024年6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芜湖市镜湖区杨家巷10幢2-102室的镜湖区新华教育服务部进行现场检查,在该店后厨操作台上发现一瓶已经打开使用的“永和牌”白胡椒粉,在后厨水池下橱柜内发现一瓶拆封使用的“海天”牌白醋,同时在该水池下橱柜内发现一桶未超过保质期限的食用油,上述“永和牌”白胡椒粉和“海天”牌白醋均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陈述未使用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作食品,但未能提供其未使用“永和”牌胡椒粉和“海天”牌白醋制作菜品的证据,故我局对当事人陈述其未使用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作食品的说法不予采纳。当事人经营场所无销售记录,违法所得无法查证。另查明,当事人购进“永和牌”白胡椒粉和“海天”牌白醋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无法提供相关进货票据。综上,我局认定镜湖区新华教育服务部涉嫌构成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作食品和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涉案货值22.75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1;警告; 2;罚款贰仟元; 3;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永和牌”白胡椒粉和一瓶拆封使用的“海天”牌白醋。
2000.00元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