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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县军峰建材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蔚青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1123MA3856N0XF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仙岩镇埂头村柴狗塘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1-19
2020-11-16
(2020)浙0111民初546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杭州富阳建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玉山县军峰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饶玉市监处罚〔2025〕464号
2025年8月18日玉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2025年度监督抽查计划,对玉山县军峰建材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烧结普通砖进行抽取检验样品,于2025年9月1日委托上饶市检验检测认证院产品质量检测分院进行检测,2025年10月16日我局收到检测报告,经检测,尺寸偏差的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GB/T5101-2017《烧结普通砖》),检测结论为不合格(检测报告编号:赣饶质检JLHW0127-2025)。经批准,本局于2025年10月20日对当事人立案,立案后,办案人员依法采取如下调查方式:1,将检测报告和检测结果告知书送达当事人;2,对当事人的生产厂房、车间及仓库进行现场检查;3,对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进行询问调查,了解该批烧结普通砖生产销售情况、销售价格;4,调取该批次产品的收款收据及成本合算清单等资料;5,调取其他相关资料。 调查认定的事实:当事人于2025年8月18日生产的烧结普通砖,经检测尺寸偏差的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为不合格产品。该批产品生产数量共20000块,企业自愿无偿提供40块用于抽样检测,剩余19960块于2025年8月20日以单价0.28元/块全部售卖至陆国强,且无法追回。 该批烧结普通砖成本价为0.27元/块,故认定货值金额5600元,违法所得199.6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建议给予如下行政处罚: 1,罚款10080元; 2,没收违法所得199.6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10279.6元,上缴国库。
10080.00元
玉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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