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慧诚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汤细军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31025MA7CN68DX6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舜峰镇韩山路舜逸园38号(告知承诺制)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临市监处罚﹝2025﹞5号
2025年3月11日,本局执法监察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物业管理的舜逸园小区进行现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时,发现小区内正常使用的4台电梯已超过定期检验周期(轿厢内张贴的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标示的下次检验日期为:2024年12月),且现场未能提供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单,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执法监察人员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了拍照及截图,现场制作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临市监特令[2025]02-031101号),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本局于当日予以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汤光发进行询问调查,当事人向本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涉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电梯)的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2025年3月24日案件调查终结。经查:当事人进行物业管理服务的临武县舜逸园小区共有在用电梯4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分别为:梯11湘L12079(21)、梯11湘L12078(21)、梯11湘L12081(21)、梯11湘L12080(21),电梯轿厢内张贴的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标示的下次检验日期为:2024年12月,检查当日为正常运行状态,当事人未能提供涉案电梯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单。当事人在超出电梯定期检验有效期后,仍然继续使用上述电梯70日时间。
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拟处罚如下:罚款42000元。
42000.00元
临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